京畿道对以大米、杂粮等农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销售的企业开展调查,查获包括原产地标示违法在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共12起。


京畿道特别搜查警察团16日表示,随着各类农产品加工食品需求增加,为在食品事故风险加大的夏季加强对道内居民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自8月4日至22日对相关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从主要查处案例看,京畿道A企业在生产、加工年糕类产品时,将保质期已过10个月以上的年糕成品28箱、共计215公斤,未标注作废弃用途而存放在冷冻库中,被当场查获。


专门烹制并提供豆腐料理的B业所,将中国产泡菜虚假标示为国产,在检查中被抓获。


C企业本应将用于年糕生产的红豆馅71箱、共计710公斤常温保存,却违反保存标准,改为冷冻保存,被确认存在违规行为。


查处农产品加工销售违法行为的案例

查处农产品加工销售违法行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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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豆腐并现场销售的D企业,未按每9个月一次的周期进行自检质量检测;经营休息式餐饮店的E企业,则被查出未申报商号名称等重要变更事项。


根据《食品卫生法》,若为使用目的而保存已过保质期产品,或未标注作废弃用途而保存此类产品,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若对农产品原产地进行虚假或混淆标示,根据《原产地标示法》可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若未标示原产地,则将被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食品卫生法》,若违反食品标准及规格,从而违反保存标准,可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若未定期实施自检质量检测,或对申报事项中的重要变更事项未予申报,则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请道民在购买食品时务必仔细确认保质期和原产地,如有可疑之处,请及时举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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