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通过声明反驳江原开发公社主张
围绕包括建设江原道厅新办公大楼在内的春川市高恩里行政复合城城市开发项目,江原开发公社与春川市之间的矛盾正在扩散。
春川市15日通过题为“针对江原开发公社立场文件的官方声明”的立场文件,对江原开发公社的行政复合城提案书作出反驳。
春川市强调,“道厅迁建项目与行政复合城(公寓建设)项目必须明确区分”。春川市表示,就在2022年联合谈话中约定的道厅迁建项目,已迅速完成城市管理规划决定、补偿协商会组建等相关程序,毫不吝惜给予全力支持。但公寓建设项目与联合谈话时达成的内容不同,将全部面积变更为居住用地,由此暴露出春川市难以承受的问题,不得不予以退回。
接着指出,“江原开发公社明知上下水道容量不足,却在没有具体对策的情况下提交提案书;最初提案时提交的污水处理厂方案甚至连细节内容都没有,仅标示位置,连最基本的审查都很欠缺”,并批评称,“应当展现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的态度”。
春川市还补充说,“此后尽管提出了第1、2次补充要求,但包括将排水管排入新村川的选址问题在内的根本事项仍未得到解决,自来水供应同样是重大事宜,却错误地认为只要缴纳肇事者负担金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对于江原开发公社提出的“将制定老城区空洞化对策的责任转嫁给春川市”的指责,春川市也予以反驳。春川市解释称,市政府已经在推进多种老城区对策,就连地方公营企业评价院在进行可行性审查时也曾建议制定老城区空洞化对策。
同时,春川市敦促江原开发公社方面“通过相关机构之间的紧密协商,迅速推进道厅迁建项目,并就其他事项积极寻求合理替代方案”。
此前,江原开发公社于本月11日,在春川市最终退回其提交的行政复合城城市开发项目区划指定提案书后,表示强烈遗憾,并反驳称:“本次项目虽为江原特别自治道的政策项目,但春川市在未经过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提请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退回决定,这显然是对行政裁量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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