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最高达16.5亿韩元规模的非上市股票交易的全职主妇们在法院被判处缓刑和罚金。合议庭认为,虽然违法性较大,但不存在诈骗性交易情形。

未上市股票交易高达165亿韩元…全职主妇获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庭法官 Jeon Huisuk 于11日以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有关法律》等嫌疑,对被起诉的A某等5人判处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至3年。并对部分被告人追加120小时社会服务命令。


对以同样嫌疑被起诉的B某等11人,则分别判处罚金50万至600万韩元。


大部分被告人系全职主妇,被指控于去年1月至10月期间在未经许可、未登记的金融投资公司工作,销售非上市股票。她们销售的股票规模,按人均计算,少的为1.38亿韩元,多的高达16.5亿韩元。



合议庭表示:“虽然罪责较重,但在买卖过程中未见诈骗性不正当交易情形”,并称“已综合考虑与交易规模相比实际取得利益并不大的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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