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26年、二审加重至30年,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是否对被害人保有起码尊重令人质疑”
遇害者家属再以毁坏尸体罪名追加起诉

去年5月,在首尔江南站附近持刀刺死女友的医科大学学生崔某,被大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6年。

涉嫌在江南站附近一栋建筑的屋顶持凶器杀害女友的二十多岁医科大学生 Choi 某。联合新闻提供

涉嫌在江南站附近一栋建筑的屋顶持凶器杀害女友的二十多岁医科大学生 Choi 某。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11日,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Noh Taeak)在对因涉嫌杀人等罪名被起诉的崔某进行的上诉审中,维持了原审判决,最终确定其有期徒刑26年及5年保护观察。


大法院表示:“综合被告人的年龄、品行、环境,与被害人的关系,本案犯罪的动机、手段及结果,以及犯罪后的情形等记录中体现的各种量刑条件来看,不能认为判处有期徒刑30年是不当。”


当时就读于首尔一所医科大学本科四年级的崔某,因去年5月6日在首尔江南站附近一栋建筑的屋顶,用凶器对恋人关系的A某连刺数十刀致其死亡,被逮捕并起诉。


去年4月,崔某在未告知A某及其父母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A某家人事后得知后,提起了婚姻无效之诉。崔某从A某家人处听到“要向你在读的医科大学寄送起诉状”一类的话后,认为自己可能会因校内惩戒等失去医学院学历,因此策划了本次犯罪。


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6年。但在今年6月,二审法院判处比一审更重的有期徒刑30年及5年保护观察。二审合议庭指出:“从被告人的行为来看,令人怀疑其对被害人是否存在起码的尊重”,“被害人被残忍杀害,在生命最后时刻所感受到的痛苦、恐惧、悲伤与虚无难以估量。”


崔某与检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原审判断并无不当,当日驳回了上诉。



另一方面,今年6月,遇害者遗属方面认为仅以杀人罪起诉不当,又就毁坏尸体嫌疑对崔某追加提起了控告。相反,崔某则以器官捐献誓约、提交反省书等作为减刑事由,向大法院提交了上诉理由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