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景台被帐篷占满无处落脚
扰民露营客惹众怒引发网友批评
在江原道春川市大龙山山顶观景台,一些露营爱好者在木平台上搭起多顶帐篷占据场地,引发争议。9日,某网络社区上出现了一篇题为“占据春川市大龙山观景台的缺德露营者”的帖子。发帖人A某表示:“这是星期天早上6点20分的大龙山观景台木平台景象,让人误以为是汽车露营场。”从帖子附带的照片来看,木平台上铺满了多顶帐篷,几乎无处落脚。帐篷拉链也全部拉到顶,看上去里面有人。
A某指出:“有礼貌的背包客一般都会在日出前撤离,但这些人好像是沿林道开车上来的,所以就像在汽车露营场模式下一样睡得很香。”网友们则表示:“木平台是登山客休息的地方,不能在那里搭帐篷”、“讲做人,晚上人少还情有可原,凌晨就应该撤离”、“大家应在既定规则内互相体谅”等。
围绕在山顶木平台搭帐篷的争议并非首次。2024年6月,部分露营者在瑞山八峰山安全木平台上接连搭起帐篷,也曾引发争议。此外,2025年3月,一名男子因愤怒于占领木平台的帐篷和露营者,在华城太行山山顶泼洒废机油的事件也曾发生。
另一方面,根据现行《森林保护法》第34条第1款第1项规定,在森林或森林邻接地区生火或携带火种的行为,可处以不超过500万韩元的罚款。此外,在国立、公立、郡立公园及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内,若在指定场所以外露营或生火做饭,根据《自然公园法》第86条第2款,可处以不超过50万韩元的罚款。除此之外,《自然环境保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生态·景观保全地区内携带易燃物质,或在环境部部长指定场所以外进行生火做饭或露营等行为。如有违反,将处以不超过200万韩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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