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熟人“大麻软糖”的30多岁男子二审也判缓刑
一名30多岁男子食用含有大麻成分的软糖并将其转交给熟人,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3庭(审判长 Kim Hanseong)于5日驳回检方和被告 Yoo某提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对其以违反《麻醉类管理法》罪名所作出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的判决。
合议庭表示:“难以找到足以改变量刑的新情形”,“不能认为原审量刑过轻或过重,因此驳回被告人与检察官的全部上诉。”
Yoo某因被控于去年4月在首尔广津区一家餐馆食用大麻软糖并分发给熟人而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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