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完善电量、容量等价格决定机制
应从变动成本评估转向价格竞标制
为补充制度还需设立独立监管机构
有分析指出,电力批发市场僵化的价格决定结构,正在成为快速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制约因素。专家诊断认为,应对该市场的价格体系进行结构性改善,使其能更加灵活地反映供需情况,并设立独立监管机构以减少市场扭曲因素。
韩国开发研究院(KDI)于4日发布题为《应对可再生能源扩大的电力批发市场结构改善方向》的“KDI焦点(FOCUS)”报告,提出了上述内容。
4日,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中央栋新闻发布室,韩国开发研究院产业与市场政策研究部研究委员 Yun Yeo-chang 发表《应对可再生能源扩张的电力批发市场结构改善方案》报告。韩国开发研究院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电力批发市场是发电企业供应电力、韩国电力公社购买电力的市场。在韩国,由电力交易所负责运营该市场。该市场在过去20余年间几乎未经历结构性变革而维持至今。在以化石燃料为主的既有体制下运转尚无大碍,但报告指出,随着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占比迅速上升,这一结构已面临局限。
在整个电力市场中,包括光伏和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占比已从2001年的0.04%提高到2023年的8.5%。据韩国能源公团统计,截至2023年,光伏发电占比为5.32%,风电为0.54%,其余可再生能源占比为2.4%。今后可再生能源占比预计将于2030年升至18.8%,2038年升至29.2%。
报告认为,在今后可再生能源比重持续扩大的情况下,现行电力批发市场结构将难以稳定满足电力需求。为防止大规模停电,需要配备能够灵活调节出力的装置和适当规模的备用容量,但僵化的容量价格设定结构却成为障碍因素。
该报告作者、KDI产业·市场政策研究部研究委员Yoon Yeo-chang表示:“在可再生能源占比陡峭上升的局面下,电力批发市场必须在稳定电力供应与高效价格形成之间实现平衡考虑”,“特别是像能源存储系统(ESS)这类电力市场所需资源,应当在电力批发市场内能够获得收益的结构得以建立。”
他同时表示:“为此,有必要改进电量、容量以及辅助服务的价格决定方式”,“首先应将电力批发市场从按变动成本评估方式,转变为价格竞标制(发电企业就电量价格直接参与竞标竞争的方式)。”他还指出:“应通过以市场为基础决定容量价格,事先确保所需的装机容量。”
在改善国内电力批发市场结构、强化市场原理的过程中,还需同步完善制度,以减少可能产生的市场扭曲因素,例如强化电力市场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Yoon委员表示:“通过独立监管机构,不仅可以对零售电价进行监管,还可以对批发市场的容量及辅助服务补偿体系、价格计算规则以及市场支配力监控等实施一揽子监管。”
消除零售电价结构性瓶颈也是一项课题。Yoon委员表示:“需要改善机制,使电力批发市场中出现的价格波动能够顺畅传导至零售电价”,“要确保根据需求响应而产生的投资激励因素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就近期讨论的分区电价问题,他表示:“在各地区电力供需失衡、输电网建设延误的情况下,出现了拥塞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围绕分区电价的讨论大量涌现”,“最好是在以对基本功能进行补偿的概念为基础上推进分区电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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