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分期偿还保证”自5日起实施

中小风险企业部4日表示,为了减轻因新冠疫情受损的停业小商工人的还款负担,将面向停业小商工人实施长期分期偿还担保。


本次特别担保通过第二次追加更正预算(第二次补充预算)落实了支持预算。对于停业小商工人持有的、由地方信用保证财团提供担保的既有贷款,将其转换为最长可在15年内偿还的贷款,并提供低利率优惠等支持。


诚实还款停业小微企业主担保贷款 还款期限延长至15年 View original image

支持对象为:在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底期间曾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目前营业场所已处于停业状态、并且在诚实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正在利用地方信用保证财团担保贷款的企业。


此前,地方信用保证财团针对停业小商工人运营的担保,在延长分期偿还期限的情况下,最长仅可延长至7年;但随着本次特别担保的引入,还款期限将大幅延长至最长15年。为减轻小商工人因长期分期偿还而产生的担保费负担,客户应缴担保费用也将由政府财政予以支持。


为尽快启动担保业务,将自5日起,优先面向通过地方信用保证财团担保,正在利用国民银行、农协银行、新韩银行贷款的客户实施;并计划在与其他银行体系协商后,于9月至10月期间分阶段扩大适用银行范围。本次特别支持可在申请企业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各地方信用保证财团营业网点提出申请。



中小风险企业部全球成长政策官Lee Sunbae表示:“通过实施本次特别担保,将减轻因贷款到期等原因而面临还款压力的停业小商工人的金融负担,并有助于鼓励其尽快重振事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