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因在公交车上仅仅因为中国人说话声音大,下车后追过去用脚踢对方腰部并辱骂,对其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3日消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主任法官 Ma Seongyeong 近日以特殊暴行和暴行罪,判处35岁男子 Gwak 某有期徒刑10个月。
Gwak 某被控于今年4月1日殴打两名中国籍游客A某和B某。调查显示,Gwak 某以A某和B某在公交车内用中文大声交谈为由,与他们一同下车后追赶约70米,用脚踢打受害者的腰部。据悉,他还用中文说出侮辱对方母亲的脏话。
Gwak 某还被指控在同月6日于麻浦区某餐馆内,看见台湾籍游客C某和D某正在交谈,误以为两人是中国人而对其实施殴打。他在餐馆外等待C某和D某出来,待二人走出后追赶约100米,挥舞事先准备好的烧酒瓶砸向C某头部。此后,餐馆员工上前制止,将Gwak 某推倒在地,他又反咬对方的大腿和膝盖。
主任法官 Ma Seongyeong 表示:“被告平时对中国人怀有敌意,本案看上去是其在夜间专门以中国人为目标实施的仇恨犯罪,罪责重大,有必要予以严厉惩处。”但他补充称:“同时也考虑到其正在反省、系初犯,以及案件在部分媒体报道后其前往自首等情节,对量刑作出斟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