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向初中校长掀翻餐盘并致其受伤的学生家长被判处缓刑。


1日,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合议部法官 Jeon Myeonghwan,以特殊伤害等罪名起诉的50多岁女性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下令保护观察2年及社会服务120小时。


法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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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于今年6月在大邱东区一所初中食堂内,因对校长B某(61岁)辱骂称“你现在吃得下饭吗”,并将餐盘里的食物倒在其头上、抓住其衣领摇晃,被移送审判。受害人B某受伤,需要两周治疗。


据悉,案发时A某原本约好就子女问题与校长B某进行咨询,但因看到B某没有等自己、先行用餐而大为愤怒,遂实施了犯罪。此后,即便已被劝离回家,她仍再次找到B某,尽管教师们加以制止,她仍一直留在学校,直到警方出动为止。



合议庭表示:“在学生和教师注视之下,向受害人身上泼洒食物并造成冲击的行为性质严重”,但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考虑到受害人的伤情并不严重,且并非用餐盘直接击打受害人,被告人也承认了犯罪事实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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