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厅表示,自1日起将全面实施“计税价格申报资料(以下简称计税资料)一次性集中提交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掌握必备计税资料,及早确认并纠正申报错误,同时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计税资料提交负担。


关税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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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为前一年度关税、增值税等各类税费缴纳实绩在5亿韩元以上的企业。但参与关税厅纳税协作项目(AEO,ACVA)的企业被排除在资料提交对象之外。


须提交的资料共8个领域,分别为:▲权利使用费 ▲生产支持 ▲手续费 ▲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运输相关费用 ▲容器、包装费用 ▲事后归属收益 ▲间接支付金额 ▲特殊关系人交易。


关税厅规定,对于在相同条件下反复进行的交易,相关资料每年仅需在首次交易时提交1次,以将企业负担降至最低。此外,在通关阶段准备计税资料出现延迟时,允许在30日内延迟提交。


在制度实施之前,关税厅在过去2个月中设置了宽限期,并通过召开政策讨论会和说明会等方式,开展了征集一线意见的程序。



关税厅厅长 Lee Myeonggu 表示:“申报缴纳制度的根本在于纳税人的协作和申报内容的准确性。作为纳税义务人的进口企业应当如实提交可信资料,关税师则应以专业性和公益性为基础,切实履行申报代理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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