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居住稳定…不符合条件将被追缴”
全罗南道顺天市29日表示,将实施一项对首次购房者减免取得税的制度。
此次顺天市推出的“首次购房取得税减免制度”规定,本人及配偶名下均从未拥有过住房,且在取得时房屋价格不超过12亿韩元,如通过买卖方式购买住房,最高可减免300万韩元的取得税。
自取得住房之日起3个月内未开始实际常住的,或常住未满3年即将该住房出售、赠与,或用于出租等其他用途的,以及在3个月内再次购买住房的,已减免的取得税将被追缴。
因不符合减免要件而产生追缴事由的纳税人,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0日内,自行申报缴纳已减免的取得税;如逾期申报,还需负担加算税。
市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次购房取得税减免本是为了保障居住稳定的制度,但如果不遵守相关条件,反而可能因追缴给纳税人带来更大负担”,并称:“请务必在购房前后仔细确认减免要件。”
另一方面,市政府正在取得税减免申请受理窗口向市民详细告知减免条件和注意事项,并通过发送告知文等方式进行宣传,防止市民遭受意料之外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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