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ADOR代表Min Heejin针对恶评者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仅有3人中的1人被判承担责任。
26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民事第3单独合议部法官Yoo Donggyun在审理Min前代表对A某等3人提起的“每人赔偿300万韩元”的诉讼时,仅认可了对A某的请求。但赔偿金额并非300万韩元,而是30万韩元。
A某在去年4月HYBE与Min前代表之间爆发经营权纠纷时,在相关新闻报道下方留言称“最终只是个满嘴脏话的流氓”。
合议庭表示:“即便考虑到这是对报道的意见表达,该表述仍属于侮辱性、轻蔑性的人身攻击”,“已经超出单纯意见表达的范围,构成轻蔑情绪的表达,因此应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责任”。
此前,Min前代表曾对在与自己有关报道下方留言的11名恶评者提起诉讼,之后撤回部分诉讼,仅对3人继续进行诉讼。Min前代表称,“因恶评者的侮辱和名誉毁损遭受精神损害”,“每人应支付300万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此之前,Min前代表在今年3月针对8名恶评者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已部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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