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性家庭部召开养育费履行审议会 通过决议防止“小额规避履行”
226起养育费拒不履行案件 被决定采取限制出境等制裁措施

从下月1日起,即使抚养费债务人已经支付了抚养费,但如果未达到“预先代付”标准金额,仍可申请“抚养费预先代付”。此前只有在抚养费债务人“完全未支付”的情况下,才能向政府申请预先代付,但由于出现以小额支付进行“钻空子履行”的案例,此次是为加以规制而采取的措施。


女性家庭部于本月21日至22日召开第44次抚养费履行审议委员会,并于26日表示,已在会上表决通过了上述制度改善方案。


自今年7月起实施的抚养费预先代付制度,是指对于虽享有抚养费债权但无法实际收到抚养费的单亲家庭,由国家先行向其支付抚养费,再向作为债务人的非抚养方追偿的制度。


根据改善方案,如果在预先代付申请所属月份之前连续3个月内,从抚养费债务人处实际收到的月平均抚养费低于预先代付标准金额,也可以申请抚养费预先代付。


预先代付标准金额为每名未成年子女每月20万韩元,且不得超过抚养费债务人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债务金额。如有某个月已全额履行抚养费义务,则该月不纳入适用对象。


通过此次制度改善,因债务人“以小额支付钻空子履行”而无法申请抚养费预先代付的单亲家庭,也有望获得预先代付支持。

少量支付就称“已给抚养费”不再行得通…从下月1日起将改善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次委员会还对200名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债务人作出了共226件制裁决定。制裁类型包括禁止出境143件、暂停驾驶证72件、公开姓名11件。


今年1至8月的制裁件数为79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9.4%。女性家庭部解释称,这被分析为去年9月简化抚养费不履行者制裁程序所产生的效果。


原先需经过履行命令→拘留命令→制裁的阶段,目前则缩短为履行命令→制裁。



在被确定为制裁对象的200人中,最高抚养费债务金额为3.197亿韩元,平均债务金额约为5195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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