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对涉嫌殴打教师的高中生作出了不移送检方的决定。
18日,首尔阳川警察署表示,对于今年6月因涉嫌施暴而被立案的学生A某,已以“无公诉权”为由决定不移送检方。
警方称,这是因为受害教师向警方提交了表示不愿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意见后作出的决定。殴打属于“需要被害人提出控告方可处罚的犯罪”,如果被害人不愿追究,则无法进行刑事处罚。
A某曾被指控于4月10日,在首尔阳川区新亭洞一所高中上课期间,用手机玩游戏,被教师指出后,殴打了该教师的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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