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会发表共同声明要求修改
通过1年实施延期征求劳资意见

6大经济团体18日就“黄信封法”(《劳动组合法》第2、3条修正案)相关内容呼吁,应当将“使用者”的范围维持现行法律规定不变,并制定将经营上的经营决策排除在劳动争议对象之外等内容的修正案。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会长 Son Kyungshik 等6大经济团体负责人当天在国会与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Hyeongdong、Jo Jiyeon 一同召开记者会,发表了题为《敦促修改劳动组合法修正案 6大经济团体共同声明》。经济界通过声明表示:“经济界根据黄信封法‘因非法罢工造成的损害赔偿给劳动者带来负担’这一立法宗旨,在总统令中另行规定损害赔偿金额的上限,并提出了不得扣押工资的替代方案,积极提交给国会”,并称:“相应地,对于以扩大使用者范围和扩大劳动争议概念为内容的《劳动组合法》第2条修正,由于可能动摇我国制造业的根基,我们恳请维持现行法律。”


他们就预计在国会获得处理的黄信封法相关议案请求称:“请维持现行法上的使用者范围。”他们担忧,如果修法时“数十、数百家外包企业工会提出谈判要求,原发包企业经营者将无法逐一应对,产业一线将陷入极度混乱状态”。


经济六大团体:“黄信封法应维持现有用人单位范围,经营决策须排除在劳动争议之外” View original image

同时,就扩大劳动争议概念一事,他们也要求“务必将经营上的经营决策排除在外”。他们指出:“修正案将影响劳动条件的经营上的经营决策也作为劳动争议对象”,“如果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乃至海外投资都成为争议行为的对象,我国企业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将难以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他们还请求给予1年的实施延期期。他们叮嘱称:“至少要预留1年的时间,充分听取劳资双方意见,制定能够将产业一线混乱降到最低的方案。”



Son 会长在记者会后与记者见面时表示:“如果黄信封法获得通过,企业海外投资将进一步增加,而国内投资则可能难以顺利进行”,“请不要把企业往外推,而是让企业能够在国内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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