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秘密供托和盗用供托修订案审议中
大法院将于3月最终表决包括建议量刑范围在内的议案

将调整突击供托与粉饰会计的量刑标准 View original image

为防止未考虑被害人立场的“突袭供托”等情况,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决定对与供托相关的量刑基准进行调整。委员会还将重新审查将“虚假财务报表”编制等纳入证券和金融犯罪范围时的建议刑期区间。


量刑委员会于12日表示,在前一天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审议了对与损害赔偿相关量刑因素进行整理的量刑基准修订案。量刑委员会计划在全部量刑基准的量刑因素中删除“包括供托”这一表述。


供托是指为了让被害人日后可以领取而将金钱交由法院保管的制度。然而,不顾被害人意愿,只以减刑为目的进行“偷偷供托”、“盗匿式供托”后获得减轻刑罚的案例层出不穷。舆论持续质疑:是否有必要连这种不向被害人道歉、只在法院“表现良好”以求宽大处理而暗中进行的供托也一并予以认可。


量刑委员会解释称,此举旨在消除由于被将“包括供托”记载为损害恢复方式之一,而导致“只要进行供托就理所当然成为减轻量刑因素”的误解。


量刑委员会决定,依据资本市场法和外部审计法修订后扩大的构成要件,将“虚假财务报表的编制、披露及审计报告虚假记载”、“会计信息伪造、变造及审计工作底稿伪造、变造”全部纳入设定量刑基准的犯罪范围。“以犯罪所得金额或避免损失金额为标准进行类型划分”的方式将予以保留。



量刑委员会今后将通过多次会议,设定关于证券和金融犯罪的建议刑期区间及量刑因素,并于明年3月作出最终决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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