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加速削弱WTO职能
美国自8年前起拒绝任命新委员
受害国上诉时无救济途径

文章刊载顺序
<1>WTO上诉机构瘫痪进入第7年……全球贸易已成“无法地带”
<2>承担全球98%贸易……解决贸易争端并带动经济增长
<3>美国,从“核心设计师”到“秩序威胁者”
<4>撼动WTO的起点是中国……欧盟也是共犯
<5>制定“B计划”的欧盟……结构性局限依旧
<6>各自为战?合纵连横?去美国化的全球化?……韩国的出路何在
WTO上诉机构瘫痪已7年…全球贸易已成“无法状态”[WTO终结宣言]① View original image
编者按世界贸易组织(WTO)在过去30年间,一直是支撑多边贸易秩序的国际经济体系核心支柱。它一方面遏制非法贸易、在发生争端时加以调解,另一方面通过贸易促进各国生活水平提升。然而,自2017年Donald Trump第一届政府上台以来,被称为“世界贸易警察”的WTO逐渐失去力量、陷入漂流。WTO仿佛变成了一个没有裁判的赛场,其职能的正当性与约束力不断遭到质疑。尤其是上诉机构的瘫痪动摇了以规则为基础的贸易体制根基。最终,美国在WTO成立30年之际宣布终结WTO。亚洲经济拟回顾WTO的过去与现在,并在此基础上梳理今后将要展开的新世界贸易秩序的变化走向。[编者按]

支撑世界贸易秩序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瘫痪已进入第7年。WTO上诉机构是负责WTO争端终审(第二审)的裁决机构。该机构由7名委员组成,每个案件的审理至少要由3名委员组成,方能达到最低法定人数。然而,在剩余的3名委员中,又有2人的任期于2019年12月10日届满,由于美国拒绝任命新的上诉机构委员,自2019年12月11日起,上诉机构事实上停止运作。


随着合理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最后装置消失,全球贸易逐步回归到“实力逻辑”。尤其是Trump第二届政府重新全面启动贸易施压政策,使得以WTO规则为基础的秩序愈发显露崩塌迹象,最终由全面统筹美国贸易政策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代表Jamison Greer宣布终结WTO体制。


WTO上诉机构原本是在当事方不服一审性质的专家组(Panel)裁决时,对法律解释和适用进行再审并作出最终裁决的二审终审机构。然而,美国以该机构连续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裁决为由,自2017年年中起拒绝任命新委员。


此后,WTO争端解决程序在整体框架上被大幅弱化。即便争端一审已有裁决,只要败诉方提起上诉,最终裁决就无法确定,并形成了这种状态可无限期拖延的结构。利用这一点,将上诉本身当作争端策略的“上诉逃避(appeals into the void)”现象迅速蔓延。加拿大、欧盟(EU)、中国等即使在一审中获胜,也频频遭遇对方通过上诉阻止裁决生效的情况。


典型案例是Trump第一届政府时期实施的钢铁和铝追加关税(《贸易扩张法》第232条)。WTO一审明确认定该关税违反WTO规则,但美国立即提起上诉,从而推迟了执行。结果是,受害国依托WTO规则寻求权利救济的通道事实上被封死。


根据WTO资料,截至2024年,一审裁决后被提起上诉的案件共36件,其中最终确定的案件仅有4件(因一审裁决后未被上诉而直接确定)。随着案件结案率大幅下降,外界对通过WTO实现合理争端解决的期待正逐渐消失。


布鲁金斯学会在近期报告中指出,“随着WTO丧失争端解决功能,世界贸易正逐步转向以大国为中心的‘实力交易(power-based trade)’”。分析认为,决定贸易争端走向的,不再是规则与法治(rule of law),而是经济实力与政治影响力,这种结构正在固化。


这一趋势因Trump第二届政府的上台而进一步加速。Trump总统自第一任期起就批评WTO是“有悖美国国家利益的失败体系”,近期更是超越上诉机构重建问题,要求对WTO规则本身进行全面修订。尤其是,他提出削弱“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条款中类似“强制购买美国制造产品”的限制,并推动修改WTO规则,以便为特定产业(半导体、电池)的保护措施提供正当性。


Trump第二届政府的通商政策,正围绕保护主义加剧、滥用贸易限制措施以及削弱WTO三大支柱展开。与第一届相比,这被评价为更加系统化、体系化的做法。事实上,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近期表示,“WTO规则是20世纪的遗物”,“美国将不再侧重规则,而是通过谈判实力推进双边协商”。


在此形势下,WTO的存续前景也变得不明朗。当前,由争端解决机构(DSB)按个案任命的一审审理机构“专家组(Panel)”委员,因上诉机构停摆而实际上也处于工作中断状态。专家组负责对争端事实关系及是否违反规则作出初步判断,其职能与负责对法律解释进行最终审理的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在角色和构成上均不相同。WTO秘书处也未能提出重建上诉机构的实质性路线图。


部分成员国虽已提出WTO改革方案,但由于美国明确要求“限制上诉机构权力”,谈判一直停滞不前。欧盟作为折中方案,提出严格遵守上诉机构裁决期限(90日内)、限制审判官职权调查等建议,但美国认为这不属于“根本性改革”而予以拒绝。


在此背景下,各国纷纷转向双边、多边小范围贸易协定。过去,各国试图在WTO体制下遵守多边贸易规则,而现在,美国、欧盟、中国等主要国家则通过以本国为中心的阵营,试图事实上重新书写规则。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削弱了WTO的影响力,形成恶性循环。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在近期报告中警告称,“全球贸易不确定性扩大,可能会导致经济增长率下滑和投资萎缩”。实际上,2024年全球贸易增速仅为1.2%。再加上美国宣布终结WTO体制,目前WTO上诉机构恢复运作的可能性看上去很低。美国所要求的根本性体制改革与大多数成员国坚持维护现行规则之间的分歧也十分巨大。因此,全球贸易秩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很可能在“无法可依的市场”中经历混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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