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赡养义务人标准被中断补助的弱势群体 每月最高可获支援120万韩元

公州市政府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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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南道公州市6日表示,将面向因抚养义务人收入或财产增加而导致生计补助被中止的家庭,实施“临时紧急生计支援制度”,在最长3个月内提供紧急生计费。


该制度旨在弥补基础生活保障对象的生计补助因“具备抚养能力认定”这一典型事由被中止后,在缺乏现实支援的情况下补助戛然而止的问题。


尤其是,抚养义务人收入增加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会实际转化为对家属的抚养,致使补助对象突然失去生活费,可能面临极其严峻的生活困境。


据此,市政府计划以生计补助被中断的危机家庭为对象,设置3个月的缓冲期,向其提供紧急生计费,标准为:▲1人家庭每月73万500韩元 ▲2人家庭每月120万5000韩元。


支援对象为依据《公州市紧急福祉支援相关条例》第3条第6款,自生计补助中止之日起3个月内被认定为处于危机状况的家庭。


Choi Woncheol市长表示:“本次制度的核心,是为因生计补助中断而骤然陷入困境的老年人及脆弱家庭提供一段可以缓口气的时间,使其能够重新站起来”,“也有望有助于缓解家庭矛盾、预防福利民怨等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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