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贷款78%来自互助金融机构
金融委考虑修改监管规定
金融委员会召集互助金融机构,就为减轻小商工人等的贷款利率负担而下调提前还款手续费方案进行了讨论。由于小商工人贷款占比高的互助金融机构在提前还款手续费下调方面参与率偏低,当局正考虑通过修改《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监督规定或发布行政指导等方式加以应对。
据金融业界31日消息,金融委员会前一天召集了农业协同组合、社区信用合作社、渔业协同组合等主要互助金融业界相关负责人,讨论贷款提前还款手续费的下调幅度及适用时间等事宜。据悉,金融委员会将于近期公布在互助金融机构中引入提前还款手续费下调的实施时间及具体方案。
金融委员会在本月17日为支持小商工人金融的现场座谈会上表示,将把提前还款手续费下调对象扩大至互助金融机构。
由于去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修订,自今年1月起,大部分金融机构的贷款提前还款手续费已大幅下调至不超过与贷款相关的实际成本水平。
然而在互助金融机构中,只有作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适用对象的信用合作社提前还款手续费有所下降,其余的农业协同组合、社区信用合作社等仍维持原状。农业协同组合和社区信用合作社中央会虽已建议各基层社参与下调提前还款手续费,但由于不具强制力且参与激励不足,效果有限。
由于互助金融机构参与度偏低,有舆论认为,小商工人金融支持政策的实效性正在下降。根据韩国银行《金融稳定报告》,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非银行部门自营业者贷款总额为425.7万亿韩元,其中互助金融机构贷款为332.5万亿韩元,占比约78%。
政府原本试图通过修订《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将其适用范围扩展至农业协同组合和社区信用合作社等互助金融机构,但未能跨越各机构与主管部门之间的立场差异。
互助金融机构的主管部门分属农业、林业、畜牧和水产食品部(农业协同组合)、行政安全部(社区信用合作社)、海洋水产部(渔业协同组合)等多个部门,导致金融当局难以对其实施统一的管理和监管。金融委员会正研究通过修改《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监督规定或发布行政指导等方式,使提前还款手续费下调能够立即统一适用于互助金融机构各基层社。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