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岩“外国人自律防范队”,充分发挥社区安全伙伴作用
灵岩警方,制定全南首个“治安主体”条例
来自8国11人……构建多元文化犯罪预防基础
全罗南道灵岩警察署(署长 Yang Jeonghwan)为使外籍居民能够作为当地治安的主体参与其中,制定了制度性基础,率先在全罗南道制定了《外国人自律防范队支援条例》。
灵岩警察署31日表示,已于本月24日与灵岩郡合作,制定条例,以系统支持外国人自律防范队的自治治安活动。
此次条例的出台,改善了此前由于缺乏零食费、燃油费、服装费等公共支援依据而导致自律防范队运行困难的现实,具有为自律防范队活动提供法律和行政支援基础的意义。
尤其是,此次条例的制定在制度层面上承认了外籍居民参与治安工作,被评价为使其能够在当地社会中确立为“安全伙伴”的转折点。
灵岩警察此前已于5月23日率先在全罗南道成立由8个国家11人组成的外国人自律防范队,开展了在外籍人口密集地区进行犯罪预防巡逻、宣传活动等多种治安工作。
署长 Yang Jeonghwan 表示:“我们将持续推进合作与支援,使外国人不再只是治安的被动对象,而能成为与当地社会共同打造安全环境的合作伙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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