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律师协会面向会员开展问卷调查
“部分网络律师事务所投诉激增”

首尔地方律师协会(下称首尔律协)正在研究引入“案件委托时需注意的律师事务所指定(暂称,下称‘注意律所指定制’)”和“律师事务所业务停止”制度。首尔律协7月24日通过新闻稿表示,正在为引入上述制度“开展会员问卷调查”。首尔律协计划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是否向国会和法务部建议引入相关制度。


“注意律所指定制”是指在案件委托受任过程中,事先向潜在委托人告知有必要特别注意的律师事务所信息的制度。首尔律协以《律师法》第76条第1款作为审查依据。《律师法》第76条第1款规定:“地方律师协会为便利委托人选择律师,并为确保法律案件或法律事务受任的透明性,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会员的学历、经历、主要办理业务、业务实绩等为受任案件所需的信息。”

首尔地方律师协会。韩联社供图。

首尔地方律师协会。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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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律协围绕具有特定经营形态的律师事务所是否正在导致整个律师职业信赖度下降、是否有必要引入该制度、若引入该制度应如何运行等问题,共设置了6个问项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将持续至8月14日,届时将综合收集关于制度是否引入及引入方式的意见。


首尔律协说明了研究该制度的背景,称“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大量承接案件的所谓‘网络·广告主导型律师事务所’,由于不当的业务处理,已经严重损害了整个律师职业的信赖”。首尔律协还表示:“向韩国消费者院提交的法律服务受害救济申请,在最近4年2个月内达到289件,呈逐年增加趋势”,“其中针对被称为网络·广告主导型律师事务所的仅3家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就多达100件,显示出针对特定网络·广告主导型律师事务所的受害投诉急剧增加。”


若正在审议的制度最终落地,预计将对市场产生相当大的冲击。一方面,有意见认同该制度的立法宗旨,认为应当在问题进一步扩大之前就提前引入;另一方面,也有观点主张,该制度有可能破坏自由经济秩序并侵害基本权利。


在首尔瑞草洞法曹一条街经营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中坚律师表示:“消费者院接到大量投诉,是一个重大的警示信号”,“在以信赖为基础的律师职业领域反复发生受害事件,本身就印证了监管的必要性。”


相反,一名业内人士则表示:“这可能违反宪法上的职业选择自由(第15条)和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第119条)”,“正在审议的制度,以对网络型律师事务所或广告主导型律师事务所本身的负面标签为前提。”另一名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便委托人接触到广告,也完全可以通过与律师咨询来充分选择协助者”,“该制度有可能不当破坏自由市场经济秩序。”


Law Firm Logos律师事务所律师Jo Wonik(40岁,律师考试第3届)表示:“我同意为保护法律消费者的知情权而提供律所信息的宗旨”,但同时指出:“《律师法》第76条第1款并未明文规定可以提供‘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将某律所标示为需要注意的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对其权利的限制。”Jo律师还表示:“如果制度实施,必须确保程序上的正当性,例如保障作为当事方的律师事务所陈述意见的机会。”


首尔律协首席副会长Kim Giwon(40岁,律师考试第5届)表示:“注意律所指定制旨在提醒社会关注网络律所不当承接案件等问题,并据此制定具有实效性的监管措施”,“我们将广泛收集各方意见,进行充分讨论。”



法律新闻记者 徐夏妍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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