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起诉虚假出口“全身麻醉剂”非法流通团伙
仿“异丙酚”功效的“依托咪酯”…开设假皮肤科行非法注射
为逃避查处上门服务…涉注射和销售约10.6亿韩元
将全身麻醉药依托咪酯虚假申报为出口到海外后转移出来,在国内非法流通的销售组织已被移送审判。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医疗用麻醉类药物专业搜查组(组长 Park Boseong 强力犯罪搜查部长)21日表示,已以违反药师法等嫌疑,对依托咪酯的最高层供应渠道——医药品批发企业A公司代表 Lee某(41岁)等5人提起拘留起诉,并对4人提起不拘留起诉。
据检方介绍,医药品批发企业代表Lee某涉嫌在去年5月至8月期间,以1亿韩元的价格,将3.5万毫升依托咪酯出售给作为中间供货人的前A公司员工 Choi某。
Lee某虽具备医药品经营资格,但其利用药师法中“销售”概念并不包含“出口”的漏洞,认为只要进行出口申报即可规避关于销售的监管,并借机利用对出口管理、监督存在空白的情况,通过虚假出口申报依托咪酯的方式实施非法流通。
然而,检方在对Lee某申报出口至泰国并寄出的邮包进行实测后,发现重量明显过轻,遂对此产生怀疑并对泰国当地收件人进行调查。检方获取了“从未收到依托咪酯,只是订购并收到功能性化妆品”的证词,从而查明这是“虚假出口”。
经查明,经由Lee某及中间供货渠道收到依托咪酯的销售、投药人员,在首尔江南以“Skin Clinic”之名设立了假皮肤科诊所,自去年5月至今年1月约8个月间,向成瘾者销售并投药依托咪酯600余次,金额约10.68亿韩元。
调查显示,在接到医院内有人目击成瘾者的112报警后,他们为躲避查处,改为上门出诊到自己或成瘾者的住处继续进行销售。检方表示,该团伙分工明确,有医院运营者、资金管理人员、护理助理等角色,并通过具有医院咨询室长工作经历的人介绍成瘾者,组织性地实施犯罪,仅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不限量销售依托咪酯,导致大批成瘾者的出现。
依托咪酯与全身麻醉药丙泊酚功效相似,但尚未被指定为麻醉类药物,即便非法流通被查获,也仅适用药师法,处罚程度较轻,且缺乏对用药者的处罚规定,导致滥用案例呈急剧增加趋势。
对此,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已于2020年10月将依托咪酯指定为有滥用忧虑的药品,且今年2月将其指定为麻醉类药物的《麻醉类管理法》施行令修正案已预告立法,目前正在国会审查中。
在依托咪酯被正式指定为麻醉类药物之前,为了阻断非法流通,检方已建议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加强对出口用医药品的监测等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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