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放贷业法》…“有望改善行业形象”
韩国大额贷款金融协会会长 Jung Sung-ung 于21日请求,对于未登记的非法高利贷营业,请使用“非法私人金融”这一名称。
协会表示,自次日起修订后的《大额贷款业法》开始施行,制度内大额贷款金融与非法私人金融之间的区分将更加明确。由于通过法律修订,将“未登记大额贷款业”这一表述改为“非法私人金融”。
协会认为,此次法律修订将成为一个转折点,有助于减少在区分制度内大额贷款业与非法私人金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混淆,并改善公众对登记大额贷款业的认知。
此前,一旦发生与大额贷款营业相关的违法案例,不论是否登记,“非法大额贷款业”这一用语都被惯常使用。公众难以清楚区分向政府正式登记的大额贷款业与未登记、从事非法营业的未登记大额贷款业。
术语混用还导致登记大额贷款业也被误认为是非法大额贷款业。结果反而引发金融脆弱群体转而选择非法私人金融这一副作用。
协会已向警察厅、法院等相关机构通报了法律修订内容,并正式请求今后在涉及未登记非法高利贷营业的情况下,统一使用“非法私人金融”这一名称。
Jung 会长强调:“今后协会将通过更名等方式改善大额贷款业形象,努力为金融脆弱群体安心使用大额贷款金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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