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处:“强化透明度与可信度”

今后在申请法人电子登记时,必须通过一次性密码(OTP)进行第二次本人确认。


法院行政处18日表示:“通过互联网登记所申请法人登记时,已引入作为第二重认证手段的一次性密码(OTP),以克服基于USB的认证方式在安全性方面的脆弱性,并可进一步确认申请人的真实意愿,相关系统也已建设完成。”


通过此次改版,今后在申请电子登记时必须经过OTP认证,仅凭电子证书无法提出申请,每次申请时都需输入一次性密码以完成最终认证。


需要进行OTP认证的各类法人登记类型及适用范围、OTP发放程序等,可在互联网登记所官网上查询。



法院行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本次认证制度的引入,法人电子登记申请程序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并称:“通过将电子证书与OTP相结合的双重认证体系,将能够更加明确地核实申请人是否具有实质权限。”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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