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当局以违反《资本市场法》中关于欺诈性不正当交易的嫌疑,将Hybe董事长Bang Si-hyuk告发至检察机关。这是可对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等金融相关法律的个人作出的最高等级处罚。


隶属金融委员会的证券期货委员会(证期委)16日在例行会议上表示,已以违反《资本市场法》中禁止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嫌疑,将Bang董事长及Hybe前任高管A某等人移送并通报检察机关。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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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期委称,Bang董事长在Hybe上市前的2019年,谎称企业首次公开募股(IPO)计划将被推迟,从而欺骗既有投资者,随后让由Hybe高管出资设立的规划私募基金(PEF)所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C)收购其所持股份。


此外,尽管在签订的股东间协议中包含了“将SPC所持股票的30%卖出差价支付给Bang董事长”等内容,但在2020年上市过程中,却隐瞒了该股东间协议的存在,以及Hybe高管与SPC之间关系等事实。


金融当局指出:“该公司上市后,SPC已出售其持有的股票,且根据股东间协议,最大股东取得了卖出差价的30%”,“前任高管等人利用其作为上述私募基金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的出资者地位,以绩效报酬等名义获取了巨额不当利益,被指从事不正当交易行为。”



金融当局还表示:“为确保与此案相关、备受社会关注的各种疑惑能够得到彻底查明,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对于查获的违法嫌疑,将进行彻底调查并予以严肃处置,从而全力维护和巩固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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