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长交通研究院214亿损害赔偿责任确定
“个人研究员违法行为需个别审理”发回重审
2005年引入的居民诉讼制度影响或将减弱
围绕因大规模赤字而被指浪费税金的龙仁轻轨项目,居民针对前市长和韩国交通研究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大法院于16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前市长和研究院负有责任。不过,大法院就交通研究院所属研究人员个人责任部分认为,有必要就其行为是否构成违反社会常规的违法行为进行个别、具体的重新审理,因而作出撤销发回重审决定。
据法律界16日消息,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法官 Eom Sangpil)当天上午10时在龙仁市居民提起的居民诉讼再上诉审中,作出部分撤销并发回重审的判决。
大法院指出,“就韩国交通研究院执行需求预测服务相关事项而言,若要认定处于履行辅助者地位的研究人员个人行为构成对龙仁市的独立不法行为,必须承认其行为违反社会常规、具有违法性”,并表示,“原审未就此进行具体审理,却认定研究人员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存在错误”,据此予以撤销并发回重审。
本案诉讼可追溯至20年前。龙仁市于2004年以韩国交通研究院的需求预测结果为基础,签订了“即便运营收入达不到基准,由发包方补足差额”的轻轨项目合同。然而自2013年轻轨开通运营后,实际乘客数量远远低于需求预测。龙仁市不得不向项目公司支付巨额资金,每年都在财政困难中挣扎。
对此,龙仁市居民以“错误的需求预测导致勉强推进工程,浪费了居民税金”为由,于2013年10月对前龙仁市长 Lee Jeongmun 及政策辅佐官等人提起居民诉讼,要求赔偿1兆232亿韩元的损失。一审和二审以居民诉讼只能在提出居民监察申请的情况下提起为由,未予受理。但大法院认为“只要与监察申请相关即可,无须完全相同”,遂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的合议庭于去年2月判决称,“龙仁市应向前市长 Lee Jeongmun、韩国交通研究院及相关负责研究人员提起214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请求”。但由于龙仁市方面未予接受,案件再次进入再上诉审程序。
另一方面,此次大法院判决预计也将对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其他居民诉讼结果产生影响。根据行政安全部发布的《2024行政安全统计年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36件居民诉讼被提起。目前包括龙仁轻轨案件在内,尚有5件诉讼在审理中。已终结的31件案件均以居民败诉、撤诉或驳回等形式结案。本次龙仁轻轨诉讼是自2005年该制度引入以来,地方自治团体实施的民间投资项目事项首次被纳入居民诉讼对象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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