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共采购厅加快推进监管重置:“力争在年内完成”
韩国公共采购厅正加快推进公共采购“监管重置”,计划在年内完成相关工作。所谓监管重置,是由公共采购厅主导,对采购规章进行全面排查,从零开始检视各项规章是否有必要存在,并据此决定规章的保留、废止或放宽等事项。
公共采购厅近日在首尔地方公共采购厅召开官民联合的“采购一线监管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于10日表示,会议上确定了多供应商合同(MAS)、优质产品、创新产品、设施工程合同等核心采购制度中,纳入监管重置范围的80个课题。
委员会对公共采购厅监管重置推进方案及规章全面排查等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审视核心采购制度的执行内容和立法宗旨,最终敲定了纳入监管重置的课题。
此前,公共采购厅已于今年3月成立监管重置工作小组(Task Force),对760项采购规章和指引开展全面排查,并在5月底前,从与核心制度相关的82项规章中、共7000余条条款里,发掘出100余条需要放宽监管的条款。
需要放宽监管的条款包括:▲在工程合同中,为需求机构等提供相邻工地施工现场便利的条款 ▲过于短促的售后服务完成期限 ▲即便公共采购厅不直接支付货款,也规定必须由公共采购厅批准债权转让的条款等。
公共采购厅表示,将根据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对纳入监管重置对象课题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废止或放宽),并以快速节奏推进。
同时,将继续对尚未开展全面排查的一般制度198项规章及480项内部指引进行调查。公共采购厅计划在年内完成对一般制度规章和内部指引等剩余部分的全面排查以及公共采购监管重置工作,并在年末通过委员会,对全部760项采购规章的全面排查结果等监管重置成效进行最终检查。
此前,公共采购厅已吸纳一线对制度改进的需求,将50余项改进方案列为监管重置课题,并在上半年基本完成相关修订程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包括:对部分中长期竞争产品多供应商合同第二阶段基准金额上调的试点运行、物价调整制度试点项目的推进、扩大创新产品协作制造企业数量等。
Baek Seungbo 公共采购厅次长表示:“监管重置是提振民生经济活力、为未来腾飞夯实基础的重要工具。公共采购厅将在今年年底前,通过监管重置从企业立场出发,主动破除不合理监管,集中力量实现以负面清单为中心的监管转型和监管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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