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注销自家股票“钻空子” 交换债券发行激增 View original image

近期,随着太光产业决定发行以其全部自家股票、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数24.4%为交换对象的可交换债券(EB),第二大股东Truston资产运用预告将采取法律应对。据统计,像太光产业这样为规避注销自家股票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案例,正逐年增加。


1日,大信证券通过《能赚钱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表示,发行以自家股票为交换对象的可交换债券的企业数量,已从2022年的19起,增加到2023年的26起、2024年的31起,仅今年上半年就有17起发行了此类EB。大信证券首席研究委员Lee Kyungyeon分析称:“尤其是今年上半年,作为EB交换对象的自家股票比例高达72.1%,这表明企业正在更加战略性地利用自家股票。”


一直以来,激进主义基金及中小股东联合体等要求企业注销自家股票,以提升股东价值。因为注销自家股票后,发行股票数量减少,会产生每股价值上升的效果。因此,针对通过发行EB处置自家股票的企业,舆论中出现了“为逃避注销自家股票的权宜之计”的强烈批评声音。


典型案例便是太光产业。在其传出发行自家股票交换型EB的消息后,仅在上月30日一天,股价就暴跌11.24%。太光产业于上月27日召开董事会,决议发行规模为3186亿韩元的EB,以其持有的全部自家股票27万1769股作为交换对象。太光产业公告称,将通过发行EB筹集推进新业务所需资金。



太光产业第二大股东Truston资产运用于29日表示:“以自家股票为交换对象的EB发行,在行使交换权时,事实上与第三方定向增发具有同等效果,严重侵害现有股东利益”,并称“将申请假处分,同时也将追究作出相关决定的董事的民事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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