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鷄龍市任职未满3年的5名公务员被下达修课命令

忠清南道厅全景。

忠清南道厅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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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南道监察委员会全国首次出现适用“替代处分制度”的案例。


道监察委员会27日表示,该委员会于本月26日召开第158次监察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在桂龙市所属机关任职未满3年的5名公务员,因确认存在轻微违规行为,不予作出身份上的“训诫·注意”等处分,而是改为下达完成20小时相关职务教育的命令。


这一制度于今年4月引入,是针对轻微违纪处分对象,不采取惩戒,而是给予教育或志愿服务机会,旨在实现▲防止再犯 ▲能力提升 ▲廉洁价值内化等目标,目前正在运行中。


自首次施行后,多家地方自治团体通过借鉴推动引进或修改内部规章,被评价为“以预防为中心的监察”的模范案例。


道监察委员会表示,将在细致分析制度实施效果后,分阶段扩大适用对象和范围,同时积极向其他市道分享积累的成功经验。


监察委员会委员长Sung Uje表示:“这是将一线提出的‘相比惩戒处分,通过教育和服务来改善可能更有效’这一声音制度化的举措”,并称“将积极支持低年资公务员把初期的试错当作成长资产,为道民提供更加值得信赖的行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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