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以虐待野生动物提请实刑
捕捉并虐待逾160只野生动物
因被控残忍虐待160余只野生动物而被起诉的两名30多岁男子在受审时,被法官斥责“这还是人能做出来的事吗,太残忍了”。26日,济州地方法院刑事1单独合议庭(金光燮法官)就因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及管理相关法律》而被拘捕起诉的30多岁男子A某和B某,进行了首次公判并一并进行了结案陈述。当天,检方向合议庭请求称:“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次数众多,受害的野生动物数量太多”,并请求判处A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B某有期徒刑1年。
根据起诉书内容,A某自2020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间,在济州市以及京畿道军浦、市内的山林共125次残忍捕捉并虐待獾、狍子、鹿、野猪、黄鼬等160余只野生动物,被诉至法庭。B某被指控自2023年3月至今年3月期间,8次参与A某的犯罪行为。调查结果显示,A某等人给自己训练的珍岛犬安装了位置追踪装置(GPS),将其放入山林,由狗寻找并撕咬野生动物。此外,他们还用自制的长矛和带刀头的手杖刺杀野猪,并多次用石头猛砸被捕获野生动物的头部。
经调查,A某等人事先掌握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情况,并确认是否安装了闭路电视(CCTV),只在人迹罕至的夜间进行狩猎。在此过程中,出于担心在运送野生动物时被发现,他们会在现场剥下皮毛,将内脏等作为狗的饲料。据悉,若在狩猎过程中被当场查获,他们则辩称“遛狗时狗突然袭击了动物”,以此否认犯罪。此外,A某还拍摄狩猎场面,分享到珍岛犬爱好者俱乐部成员之间,并将獾、狍子和鹿角交给保健食品店加工提取制品后自用或赠送给熟人。
两人在法庭上对全部指控事实予以承认,但B某表示自己并非惯常性实施犯罪。金法官对A某指出:“人怎么能这么残忍?对动物都能做出如此残酷的事,对人也完全有可能这样做,不是吗?”当A某回答“今后不会再饲养珍岛犬,也不会再犯罪”时,金法官回应称:“希望你今后只养植物。”针对A某等人的宣判公判将于7月17日下午2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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