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部地方法院暴动当时殴打视频记者的男子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单独合议部审判长 Park Jiwon 部长法官于25日以涉嫌特殊建筑物侵入、特殊伤害等罪名,将被起诉的 Moon某(33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3年。
Park 部长法官表示:“在闯入法院当时,被告只是把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人群后方观察,难以认为其有意图行使多众的威力”,但同时指出:“仅仅因为对方是媒体公司职员,就对素不相识的被害人施暴,并且以难以理解的理由否认自己闯入法院,从这一点来看,其犯罪情节恶劣。”
Moon某被控于今年1月19日西部地方法院暴动时,在法院前将正在拍摄的录像记者推倒并殴打,致其受伤需2周治疗,并以威胁方式夺走被害人的摄像机存储卡,因此被起诉。
另一方面,当天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部法官 Kim Minjeong 以涉嫌特殊建筑物侵入、特殊公用物品损坏等罪名,将被起诉的 Han某(72岁)和 Jeong某(38岁)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据悉,他们在西部地方法院暴动当时闯入法院,手持灭火器或佩戴特殊手套,破坏了法院的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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