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法院称“承认必要性”
通过“跟随出价人”方式物色收购意向方

法院已批准在批准重整计划之前受理对Homeplus的并购(M&A)申请。三一会计法人被选定为出售主办机构。

法院批准Homeplus“批准前并购”申请…出售主承销商为三日会计法人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重整法院重整第4部(庭长 Jung Junyoung)20日决定,批准推进Homeplus的批准前并购以及选定出售主办机构。


Homeplus于本月18日向法院申请批准推进批准前并购及选定出售主办机构,并表示:“为保障员工的就业、保护合作伙伴的经营以及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将推动外部资金引入。”


当时Homeplus称:“公司的清算价值(约3兆6816亿韩元)高于持续经营价值(约2兆5059亿韩元),由于净资产和清算价值充足,将通过批准前并购提前清偿重整担保债权和重整债权,并以对公司债权人、劳动者等利害关系人有利的条件进行出售。”


法院在征询债权人协商会和法院管理委员会意见后,认可其必要性,于当天批准了Homeplus的申请。


批准前并购将以“跟踪出价人(Stalking Horse)”方式推进。即在发布出售公告前先签订有条件收购合同,随后通过公开招标寻找提出更优条件的收购意向方的方式。


作为出售主办机构,已选定Homeplus方面所请求的三一会计法人。三一会计法人是法院指定的调查委员,此前已向法院提交了有关Homeplus财务状况等内容的调查报告。



法院表示:“包括签订有条件收购合同和公开竞争投标在内,直至最终选定受让方,预计需要约2至3个月时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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