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健康保护措施义务化”

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Sohee 于20日代表提出了《劳动基准法》修正案,拟引入按月、季度、半年、年度为单位计算的延长劳动制度,并将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健康保护措施义务化。


现行《劳动基准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可在每周12小时的限度内延长工作时间,即所谓每周52小时工作制。


对此,有意见指出,为了应对尖端产业的全球竞争,并满足劳动者的需求,需要改进制度,使工作时间能够更加多样、更加灵活地加以运用。

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Sohee。Kim Sohee 议员办公室提供

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Sohee。Kim Sohee 议员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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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美国对一定收入以上的特定职种、日本对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实行不适用工作时间规制的制度。


据此,Kim 议员曾代表提出《劳动基准法》修正案,拟对研究开发岗位及高收入专业岗位引入每周52小时工作制的例外。对于从事新产品或新技术等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或领取总统令规定金额以上劳动所得的人员,现行法中关于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同时,修正案将弹性工作时间制和选择性工作时间制的适用期限最多扩大至1年,并修改规定,使延长劳动时间的计算基准除现行的周单位外,劳资双方也可以选择按月、季度、半年、年度为单位。


与此同步,修正案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健康保护方面的义务,包括与劳动者进行意向面谈、限制夜间工作次数、设定最短连续休息时间、给予补偿休假或特别休假、实施健康检查等措施。



Kim 议员表示:“如果在包括人工智能(AI)、半导体在内的尖端产业全球竞争以及为应对这种竞争而产生的一线呼声面前置若罔闻,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将会下降,结果优质岗位也会随之减少。随着在工作时间分配和业务执行方式方面劳动者个人自主性不断增强的全球竞争时代到来,为了使企业能够作出应对,必须对工作时间规制进行合理改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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