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在2024财年审计报告中,有6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意见。
金融监督院于18日公布了对去年决算上市法人(不含外国企业等)2681家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分析结果。
根据审计范围是否受限、会计处理是否违反准则、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审计意见被划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在去年决算的上市法人中,有2615家企业(97.5%)获得了无保留意见。相反,有66家企业(2.5%)被出具非标准意见,水平与前一年度相近。其中无法表示意见为58家,保留意见为8家。
非标准意见的主要原因包括: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期初财务报表余额问题、与对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审计范围受限等。在获得非标准意见的上市法人中,有34家企业(51.5%)已连续2年被出具非标准意见。
同时,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审计意见方面,1582家上市法人(98.0%)获得了无保留意见。
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有33家企业(2.0%)。从意见类型看,包括无法表示意见22家、否定意见11家。其主要原因被指出为金融商品减值与评估、对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减值等与会计处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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