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欺凌被“免职”…光州志愿服务中心主任败诉
光州地方法院称“程序与事由均正当”
中央劳动委员会不当解雇救济申请被驳回
因职场欺凌等事由被免职的光州市志愿服务中心主任提起解雇无效之诉,但未获法院支持。
光州地方法院民事第14部(审判长 Im Sol)16日表示,在A某以光州市志愿服务中心为被告提起的确认解雇无效诉讼中,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请求。
合议庭指出:“可以认定纪律处分程序合法,各项处分事由也均得到认可,处分轻重程度亦属适当”,“对于免职处分无效的原告主张,缺乏理由”,并作出上述判决。
A某在担任志愿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因职场欺凌、违法指示、出勤不良等问题,于2023年10月被提交人事委员会并被免职。光州志愿服务中心在接到多名员工的申诉后,经过事实调查作出了纪律处分决定。
A某辩称:“并未滥用职权强迫他人从事不当工作,员工是自发协助的”,但此前向中央劳动委员会提出的不当解雇救济申请同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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