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查获了在道内将价格较低的取暖用煤油与柴油混合销售等,违反《石油事业法》的普通销售点和溶剂销售点。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10日表示,从4月21日至5月23日为期5周内,联合韩国石油管理院首都圈南部分部、首都圈北部分部,对35处石油销售业所和50处叉车经营场所开展集中调查,共查获3起违法违规行为。
假冒石油不仅会造成类似细颗粒物的空气污染并排放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还会成为汽车故障的原因。
从查处案例看,A普通销售点利用流动销售车辆,向叉车经营场所(消费者)销售掺有煤油的假柴油时被当场查获。
在B溶剂销售点的案例中,本应由其从溶剂代理商(批发)处取得溶剂后,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但事实却是溶剂代理商利用流动销售车辆代为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溶剂主要是用于化学、工业现场,作为原料或清洗、稀释等用途的石油系液体化学产品,B溶剂销售点无权销售此类产品。
现行《石油事业法》规定,如制造或销售假冒石油,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亿韩元的罚金;溶剂销售点若违反营业方式,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5000万韩元的罚金。
京畿道表示,将对被查处业所,在调查结束后立即移送检察机关,并将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机构,以便其采取行政处置。
Gii Do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非法流通石油产品的行为,会导致车辆机械零部件磨损和安全事故,并通过细颗粒物及对人体有害气体的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危害道民健康,是一种犯罪行为。今后也将继续与韩国石油管理院联合开展现场执法,努力维护和确立石油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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