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大田一所小学发生教师在校内杀害学生事件,教育部认为校长等相关人员未能尽到职责,指示对其作出包括重处分在内的处理。
教育部于30日公布了就该事件对大田广域市教育厅在2月17日至28日期间开展的专项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教育部要求大田教育厅对校长予以重处分,对副校长和教育支援厅主管科长予以轻处分。
调查结果显示,校长未能就该事件履行作为学校负责人的应有责任。教育部指出,校长在▲事件发生前几天,施暴教师损坏自己的电脑并对同事教师做出威胁性行为后,虽接到大田教育厅建议报警的要求,却未向警方报案;▲即便施暴教师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也未向司法机关举报;▲在案发当日未能掌握施暴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
同时,负责管理教职员工出勤的副校长▲未就施暴教师擅自离岗情况向校长报告;▲未确认施暴教师是否下班离校;▲未将施暴教师的异常行为与照顾班专职照护员等人员进行信息共享。
此外,负责管辖该校的教育支援厅主管科长▲在从校长处接到关于施暴教师异常行为的报告并认识到这是紧急事态的情况下,未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立刻着手调查;▲为进行事件调查虽已到校,却未与施暴教师面谈便结束调查等事实也被查明。
教育部表示,已将本次调查结果通报给大田教育厅,今后将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