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医药品安全处23日表示,近期对线上流通、销售、并以“医院专用化妆品”等为噱头的化妆品销售帖文进行检查后,共查获违反《化妆品法》的案件237件。


网络化妆品虚假宣传案例。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

网络化妆品虚假宣传案例。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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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查处的案例中,以“某某医生推荐”“医院专用”“医院推荐”等与事实不符、足以误导消费者或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的广告共有91件(占38.4%)。上述表述已在今年1月修订的《化妆品标示·广告管理指引》中,被新增列为禁止使用的广告用语示例。


以“减轻皮肤炎症”“皮肤再生”“抗炎”等药品功效为卖点,致使消费者有可能将化妆品误认为药品的广告也被查处114件(占48.1%)。此外,将“改善皱纹”等表述用于一般化妆品,易被误认为功能性化妆品,或与功能性化妆品审查内容不符的广告亦有32件(占13.5%)。


本次检查是在对第一轮查获的销售业者不当广告186件进行责任销售业者追踪调查的基础上,追加查获这些责任销售业者违法广告51件的结果。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已就上述销售帖文向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等机构提出访问屏蔽申请。对于被查获的35家责任销售业者,则将由所属管辖地区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不仅将继续阻断销售业者的违法广告行为,还将追踪并处置责任销售业者的广告,通过多方举措,将违法广告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并全力解决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的根源性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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