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在平洞等4处开展空气质量分析
19日中午起二氧化硫等部分指标上升
短短数小时后又回落至法定标准以下
虽超细颗粒物标准值但未达危险水平
17日事故后宋亭站内部空气质量亦良好

22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大量消防装备和警力抵达金호轮胎光州工厂火灾现场,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沈珍锡 记者提供

22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大量消防装备和警力抵达金호轮胎光州工厂火灾现场,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沈珍锡 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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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7日上午金湖轮胎光州工厂发生大规模火灾,但分析结果显示,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并未出现明显变化。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即19日,虽然在细颗粒物等部分项目上短时间内出现略高于基准值的检测结果,但并未达到会威胁健康的水平。


光州市保健环境研究院21日公开了金湖轮胎火灾发生后(以17日晚上9时至21日下午3时为基准),在全市11个监测站中,以与事故现场地理位置较近的平洞、右山洞、梧山洞、柳村洞等4处为重点,对当地大气污染程度(超细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6项大气环境基准污染物)进行监测的结果。


从资料来看,首先,作为判断火灾发生后大气污染程度最直接指标之一的二氧化硫,其法律允许的污染基准值为“年平均0.02ppm以下”、“1小时平均0.15ppm以下”,而大部分调查区域的数值在0.0026ppm至0.0032ppm之间,未出现具有统计意义的变化。


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即19日中午至午夜之间,研究院还在监测站之外,利用车辆(移动监测车)在靠近事故现场的位置进行测量,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最高升至0.0269ppm。但即便如此,与法律允许值相比仍大幅低于标准。次日20日凌晨1时起,数值降至0.0082ppm,并迅速恢复稳定。


若在高浓度下暴露可能诱发支气管炎等疾病的臭氧,其法律污染基准值为“8小时平均0.06ppm”、“1小时平均0.1ppm以下”,分析显示事故发生后也保持在稳定水平。


与二氧化硫类似,臭氧在19日下午3时左右开始,包括右山洞、柳村洞在内的光州全境一度记录到0.071ppm以上的数值,略微超过8小时平均值0.06ppm这一法定上限,但光州市方面解释称,从科学角度看,这一水平仍属无实际意义的轻微波动。


其余项目,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0.03ppm以下、1小时平均值0.10ppm以下)、一氧化碳(8小时平均值9ppm以下、1小时平均值25ppm以下)等,在事故前后几乎没有变化。


不过,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在19日下午2时起记录到远高于平均值的数值。


虽然这同样是基于车辆监测而非固定观测站的数据,但当天晚7时左右,细颗粒物达到227微克/立方米,超细颗粒物达到142微克/立方米。考虑到细颗粒物(PM-10)以81微克/立方米以上、超细颗粒物(PM-2.5)以36微克/立方米为基准,可以看出当时数值上升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19日当天正值工地内扑灭火灾的过程中,大量消防装备和人员投入现场,因此分析认为,扬尘等一度在周边地区短时间扩散。


此外,光州市还在事故发生后不久的17日中午,非正式地对光州松汀火车站站内等地进行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自主调查,结果显示全部低于基准值。


光州市保健环境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地区发生了足以引发担忧的大型火灾,社会上对健康等方面产生巨大忧虑,这一点属实。虽然无法轻率作出预测或断言,但从多角度开展的空气质量检测结果看,并未发现显著的危险因素。不过,由于事故附近居民可能受到多种变量影响,一旦察觉到身体出现异常信号,应立即咨询保健所或医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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