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仲裁制度高效解决城市轨道运营相关纠纷等,构建相互合作基础
Baek Ho社长:“快速纠纷解决体系很重要,有望减少不必要成本、专注提升服务”
首尔交通公社(社长 Baek Ho)表示,已于19日与大韩商事仲裁院(院长 Shin Hyunyoon)签署业务协议,旨在利用仲裁制度有效解决纠纷与矛盾,并促进相互合作。
大韩商事仲裁院是依据《仲裁法》于1966年设立的常设法定仲裁机构,在国内外商事交易中,致力于预防纠纷的发生,并通过仲裁、调解、斡旋等方式,对已发生的纠纷进行快速、公正的解决。
本次协议签署仪式在首尔交通公社本社举行,首尔交通公社社长 Baek Ho、大韩商事仲裁院院长 Shin Hyunyoon 等出席。协议书内容包括:通过仲裁制度努力解决纠纷、共享相关监管及制度改进所需信息等,以加强双方交流与合作关系。
具体而言,双方承诺:▲筛选、分类适合通过仲裁制度解决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纠纷 ▲扩大仲裁制度的利用基础并强化纠纷解决能力 ▲就双方的替代性纠纷解决制度(ADR)相关事项开展合作。所谓替代性纠纷解决制度(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是指为替代传统法院诉讼而设立的多种纠纷解决方式。
本次协议自2025年5月19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可根据双方机构的协商予以延长。
首尔交通公社社长 Baek Ho 表示:“首尔地铁日均客流量达700万人次,是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空间,在多元利益关系中随时可能产生纠纷,因此建立既迅速又专业的纠纷解决体系十分重要。通过本次协议,有望减少纠纷带来的不必要社会、经济成本,并能更加专注于以市民为中心的稳定服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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