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在首尔钟路区总统直属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举行的“高龄者继续雇用义务制度化公益委员建言”吹风会上,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Kwon Giseop 正在发言。联合新闻提供

8日,在首尔钟路区总统直属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举行的“高龄者继续雇用义务制度化公益委员建言”吹风会上,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委员长 Kwon Giseop 正在发言。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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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统直属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经社劳委)8日发表将老年人继续雇用义务制度化的公益委员建议后,经济界以青年就业岗位等问题为由立即表示反对。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就当天发布的建议表示:“反而把作为核心的工资体系改革方案排除在外,我们不得不对此表示深切遗憾”,并指出:“在继续雇用委员会的讨论过程中,经营界一再强调,放宽作为工资体系改革最低限度有效举措的工作规则变更程序的必要性,但这一点完全没有得到反映。”


该协会同时表示:“该建议没有赋予企业对再雇用对象的选择权,而是原则上强制要求必须再雇用所有希望继续工作的高龄劳动者”,并解读称:“特别是对于有工会的大企业正式员工而言,除了在报酬上存在部分差异外,与事实上的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并无区别。”


大韩商工会议所也以 Lee Jongmyeong 产业创新本部长的名义发表立场文件表示担忧,称“应当保障劳资双方通过自主协商选择多种多样的延长雇用方式,这才是更为妥当的做法”。商工会议所担忧指出:“经社劳委的建议并未保障劳资双方的自主选择权,事实上等同于延长退休年龄,预计将加剧企业的僵化,并引发与青年一代就业岗位发生冲突的问题。”


韩国经济人协会则以 Lee Sangho 经济产业本部长的名义发表立场,指出:“如果继续雇用义务化的实际受益集中于大企业、正式员工等特定阶层,可能会加剧劳动市场两极分化,因此从长期视角来看,有必要进行深入讨论。”随后又强调:“为了构建可持续的高龄者雇用生态系统,考虑到产业现场的各种条件,采取自主的继续雇用方式更为理想”,“为此有必要优先推进合理的工资体系改革和提高雇用灵活性等根本性的制度基础建设。”



经社劳委当天发布的公益委员建议内容包括:在维持现行法定退休年龄60岁的同时,对那些在退休后仍希望继续工作的劳动者,规定必须将雇用义务延长至65岁。对于尚未就延长退休年龄达成劳资协议的事业场所,其经营者将被赋予继续雇用高龄者的义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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