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检长 Bae Sungbeom:“无人负责的调查,侦查和审判拖延问题严重”
刑事司法体系改革后
长期悬案激增…民众受害加重
须制定补充对策以重建信任
“没有人承担责任的侦查,比过去明显拖延的侦查,再加上审判迟延,确实是大问题。”
9日,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办公室见到前高等检察厅检察长 Bae Seongbeom 时,他表示:“在里面看不见的东西,出来到外面就看见了。”
他先后担任昌原地方检察厅厅长、光州地方检察厅厅长、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厅长,最后以法务研修院院长(高检长)职务结束,在检察机关工作了27年后离开。根据《公务员伦理法》关于禁止到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的3年限制期在去年解除后,他加入法律法人YK,担任刑事总括代表律师。
记者询问 Bae 前高检长,对过去5年间发生巨大变化的刑事司法体系在一线现场亲身体验后的感受。这是他退任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
以下是与 Bae 前高检长的一问一答。
-围绕您离开检察机关前后的2021年前后,刑事司法领域发生了很大变化。
▲我认为,自从关于检警侦查权调整的立法实施后,不仅侦查机关的权力和程序发生了巨大变化,作为刑事程序当事人的普通国民也经历了极大的混乱和不便。或许有人期待警方作为侦查主体能够更加有责任感地履行职务,但从案件当事人——国民的立场来看,侦查阶段变得更加复杂,侦查、审判等整个司法程序的推进严重迟延,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在法律界一线是切身感受到的。为了恢复对刑事司法的信赖,我认为即便是现在,也必须制定对这些问题进行根本性补充的对策。
-您认为在侦查过程中,最需要改善的点是什么?
▲首先,在侦查实务上,检察机关与警方之间反复移送案件等情况很多,导致侦查比过去大幅拖延,统计上显示,侦查6个月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比刑事法修订前增加了2倍以上。对于普通国民遭受损害而提起控告的案件,警方的不移送决定及异议程序、检方的补充侦查要求和移送等反复出现,程序复杂化、侦查主体频繁变更的问题,使控告人诉苦不已,这类案例屡见不鲜,被告嫌疑人也同样如此。对告发案件,如果警方作出不移送决定,则无法提出异议,这一点在涉及残障人士人权等公益性告发案件中,也有背离人权保护的倾向。
-如果要点出侦查迟延的最大原因,您会说是什么?
▲过去,检察机关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标准是3个月。即便检察官通过侦查指挥将案件交由警方办理,也会有“这是自己的案件”的意识。如果警方拖延侦查,随着检察官持有案件的时间推移,检察官就会受到上级的责备,为了管理未结案件,不得不督促侦查。按照检察机关的内部指引,经过2个月,就必须从警方处收到关于侦查未推进原因的报告,超过1年的案件则是重点监控对象。但目前,检察官向警方发出补充侦查要求后,该案件就不再被视为自己的案件。日后案件即使重新回到检察机关,也会被当作新案件处理,因此没有必要着急。就这样,在案件在警方与检方之间来回的过程中,2年、3年就过去了,对控告人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但对检察官而言,却成了挂上新案号的新案件的结构。
-您也指出了审判迟延的问题。
▲在刑事审判中,由于检察笔录的证据能力受到限制,需要法庭证言的情况大幅增加,导致审判严重长期化。检察官制作的被疑人讯问笔录,只要在法庭上被否认,就丧失证据能力,结果无论是参考人还是证人,都必须传唤到庭作证。有的人干脆拒绝作证,有的人逃避,还有的人即便出庭,由于时间流逝过久,其证言也有可能被“污染”。要求对被羁押被告人在6个月内完成审判,是在当时社会系统下认为这一期限是足够的判断,但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审判周期拉长,不得不先行释放被羁押被告人的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在检察机关任职期间,令您印象最深的工作是什么?
▲在特别部门、组织犯罪部门负责过伪装宗教调查等组织犯罪案件,以及涉及高级公职人员腐败或重大贪腐犯罪、在社会上引发巨大波澜的案件,这些都让我印象深刻。就个人而言,令我最为苦心的,是大量被害人诉说冤屈的大型金融诈骗、电话诈骗组织犯罪、引发巨大争议的恶性杀人案件、世越号沉船惨案发生后不久进行的海运腐败调查等。除侦查工作外,参与制定法务部人权保护侦查准则、为保护性犯罪受害儿童而进行的立法、参与设立金融委员会资本市场调查团等,我认为也是我公职生涯中特别有成就感的工作。在检察机关工作期间,我先后7次担任机关负责人,据我所知,这是极为罕见的案例。
-您在YK承担什么角色?特别是为何选择加入YK?
▲作为法律法人YK的刑事总括集团长,我负责统筹企业经营权纠纷、背信等典型企业刑事案件之外,在刑事领域中需要集中投入律所力量的金融、重大灾害、劳动等主要案件的咨询与辩护工作。法律法人YK本就以刑事案件和诉讼见长,近来又将业务范围扩大到企业法务全领域,以2024年末为基准,已成长为全国排名前七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尤其在税务、公平交易、企业传承、金融、企业刑事等领域确立了新的愿景,并通过集中引进人才,同时构建夜间·节假日咨询系统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进行富有创意的挑战。我认同YK这种富有挑战性和创新性的目标,因此选择加入。
-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相比,YK的差异化优势是什么?
▲过去主要大型律所一般集中于以首尔为中心、以大型企业为主的法律服务,而YK则有意愿为大量中坚·中小企业和地方企业,在咨询、侦查协助和诉讼方面,提供不亚于大型企业所享受的高水平法律服务。与大多独立运营的其他法律法人分所不同,YK在全国的32个分所,在律师配置、员工雇用、辩论执行等方面完全一体化,采用所谓“ONE-FIRM”结构运营。尤其是通过设在首尔总所的企业总括中心、内容中心等,努力为地方案件也提供与总所同等水准的咨询和辩护服务,并通过组建联合辩论团队或召开视频会议,从侦查阶段的撰写意见书、陪同调查,到法庭辩论,采取最为适合的方式开展协作。
-作为律师执业期间,您有哪些体会?
▲我体会到,律师最重要的是,在充分共情委托人困难的基础上,以真诚的态度进行沟通。实际上,从与委托人的沟通,到事实关系与法律理论的审查,再到整个辩护过程中对细节的把握,那些以真诚态度进行辩护的人,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我认为,律师若要在时代环境变化、律师人数持续增加以及法律信息技术出现的背景下生存下来,就必须不断反思并努力了解普通市民和企业的期待与需求所在。
◆He is...
-马山高等学校
-首尔大学法学系
-通过第33届司法考试
-完成第23期司法研修院课程
-水原地方检察厅安山支厅厅长
-大检察厅强力部部长
-釜山地方检察厅厅长代理
-昌原地方检察厅厅长
-光州地方检察厅厅长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厅长
-法务研修院院长(高检长)
-法律法人YK刑事总括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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