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藏了大麻”……在与起亚诉讼中败诉的外籍球员
隐瞒8年吸食大麻与服用禁药仍签约
KIA称“解约正当”……法院也支持
一名曾有使用毒品前科却未告知国内俱乐部的外国职业棒球选手,在被通知解除合约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最终败诉。
光州地方法院民事第13庭(审判长 Jung Youngho)6日表示,美国国籍棒球选手A某针对KIA老虎队俱乐部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请求。
A某于2023年12月与KIA签订了基本年薪30万美元条件的外籍选手合同。然而俱乐部在次年1月以A某曾使用大麻及精神兴奋类药物(Adderall)、未通过体检等为由,通知解除合同。
对此,A某称“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合同被解除,导致自己失去了与其他俱乐部签约的机会”,要求共计12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他主张“解除合同属于不当的履行拒绝”,并提起法律应对。
但合议庭认定A某本人负有责任。根据判决书,A某陈述称自己“在8年间几乎每天吸食大麻”,并以治疗慢性疾病为由服用含有安非他明成分的药物,却未事先告知。此外,对于其在美国医院接受的体检结果,KIA俱乐部方面既无批准也无确认记录,因此法院认为解除合同正当。
A某还主张,自己与KIA之间的解约事实被泄露给媒体,但合议庭表示“并无具体泄露证据”,未予采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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