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ADOR与女团NewJeans在关于专属合约效力确认诉讼的首次庭审中,围绕“没有Min Heejin的ADOR”是否具备制作能力展开了法庭攻防。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1庭(审判长法官 Jung Hoeil)就ADOR针对NewJeans五名成员提起的专属合约效力确认诉讼,举行了首次辩论期日。当日成员们未现身法庭。
ADOR一方代理人称:“说没有Min Heejin就不可能有NewJeans,这是不讲道理”,“ADOR是我国业界排名第一的HYBE旗下子公司,说找不到其他制作人而无法进行制作,同样不合情理。”他还表示:“从香港演出也是成员们独立准备并在一定程度上圆满完成这一点来看,声称只有Min Heejin才能进行制作,这在言行上是自相矛盾的。”
相反,NewJeans一方代理人反驳称:“撇开前代表Min的缺位本身所具有的意义不谈,ADOR虽然表示也可以通过其他制作人进行制作,但成员们主张的内容包括:在那一部分并未为她们制定任何替代方案。”他接着表示:“随着Min Heejin被排挤出局、新的经营班子上任,如今的ADOR在价值观上与当初签订合同时已判若两家公司,实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法人”,“即便各个事由单独来看尚不足以构成独立的解约事由,但综合起来的结论是,双方信赖已破裂到无法恢复的程度。”
对此,ADOR方面抗辩称:“对方说是将代表Min驱逐出局,但这并非驱逐,而是她自己离开”,“公司方面既没有时间,一切又必须以与成员协商为前提,但此后完全没有任何沟通,公司也实在是无计可施。”ADOR方面还表示,将追加提交资料,证明如果NewJeans成员回归,公司可以给予充分支持。
当合议庭询问双方是否有可能达成和解或调解时,ADOR方面表示“希望和解”。反观NewJeans一方则回答:“似乎不是那样的状况。从心理状态来看,也并非可以考虑那种事情的局面。”
对于NewJeans一方所主张的“信赖关系破裂”,合议庭表示:“一般所谓信赖关系破裂,多是指明确没有进行结算等情况,但(本案)是特殊情形,我们将思考在长期合约、经纪管理与制作关系中,应当如何看待信赖关系的问题。”
合议庭将下一次开庭时间指定为6月5日上午11时10分,随后结束了本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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