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光郡推出吸引团体游客旅行社激励措施
人均最高补助超2万韩元
全罗南道灵光郡为振兴旅游市场、吸引游客和带动地区经济活力,将实施向招徕团体游客的旅行社提供激励金的项目。
支持对象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旅行社登记,并满足以下条件的旅行社:招徕10名以上本国游客或5名以上外国游客前往灵光郡,且实际造访当地旅游景点并使用本地餐饮及住宿设施等。
支持金额为每人最高2万韩元。对于10人以上本国游客、5人以上外国游客、20人以上修学旅行团,将根据其在郡内4大宗教文化遗址及旅游景点的访问次数,以及餐饮、住宿设施的使用次数等发放激励金。但在灵光郡地区庆典(佛甲山相思花庆典、法圣浦端午祭、灵光糯大麦欢聚广场、E-Mobility Expo)举办期间不予支持。
为获得激励金,须在出行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负责人提交事前计划书等材料,并在行程结束后15日以内以挂号邮寄方式提交支付申请书及相关佐证资料。详细内容可通过灵光郡厅官方网站查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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