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对道内电子烟销售店进行检查的结果显示,约有一半未张贴“禁止19岁以下人员出入”的标识。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称,自2月12日至28日,对根据现行法律未被归类为一般卷烟、处于监管盲区的193家液态电子烟销售店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其中约一半、共93家未张贴“禁止19岁以下人员出入”标识。另有1家无人销售店在未安装“成人认证装置”的情况下经营。


液态电子烟自2011年起根据女性家庭部公告被指定为青少年有害物品,但电子烟销售店并未被指定为有害营业场所,不仅青少年可自由出入,而且由于将电子烟规定为一般卷烟的《烟草事业法》修订一再延宕,导致青少年在事实上处于毫无防护的暴露状态。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现场检查电子烟销售店时发现,约有一半未张贴“禁止19岁以下进入”的标识。京畿道提供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现场检查电子烟销售店时发现,约有一半未张贴“禁止19岁以下进入”的标识。京畿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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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京畿道为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营造安全的教育环境,以电子烟销售店为对象,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检查:▲违反本人认证规定 ▲向青少年销售电子烟 ▲限制青少年接近的措施不完善 ▲是否张贴销售禁止告知标识等。


现行《青少年保护法》规定,销售酒类和烟草的业主及从业人员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或香烟自动贩卖机正面标示“禁止向未满19岁的青少年销售酒类和烟草”的内容。然而,由于液态电子烟在现行法律上未被归类为一般卷烟,该规定并不适用。对此,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已针对电子烟销售店,建议其张贴并改进禁止青少年出入的相关标语。


同时,为了保护青少年免受无节制暴露的电子烟危害,并使其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京畿道强烈建议通过制定女性家庭部公告,将电子烟销售店指定为青少年有害营业场所。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Ki Ido表示:“此次现场检查是为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健康而预先采取的措施”,并称“京畿道层面将通过女性家庭部积极应对,防止青少年出入电子烟销售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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