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告立法修订案引入遗产取得税…将于5月提交国会
自2028年起,将实施以各继承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为基准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取得税”方式,而不再以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为基准征税。
企划财政部19日表示,将就此内容的税法修正案预告立法至下月28日。该修正案纳入了企划财政部本月12日发布的《为合理化遗产税课税体系而引入遗产取得税方案》内容,对《遗产税及赠与税法》进行大幅修改,并部分修订《国税基本法》。
根据修正案,在人身扣除方面,将废除一律扣除制度,对子女等直系尊卑属适用5亿韩元,对兄弟姐妹等其他继承人适用2亿韩元。考虑到现行免税额(10亿韩元),将新设一项最低限度规定,保证至少10亿韩元的人身扣除。
为防止通过第三者进行的迂回继承,将新设比较课税特例:对于通过第三者实施的迂回继承,与继承人直接继承的情况进行比较,对遗产税进行追加课税。
企划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政府将在下月28日前经过40天的立法预告程序后,于5月向国会提交该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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