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允许公务员享有政治活动自由”



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及建议适用专家委员会于16日向韩国政府公开了第二份与《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整法》等相关的“直接请求”(direct request)。

公共运输工会货物连带本部(货物连带)和全国建筑劳动组合(建筑工会)所属成员,7日在政府世宗大楼国土交通部前,呼吁罢免尹锡悦总统,并要求推进安全运价制、停止打压建筑工会等。联合新闻提供

公共运输工会货物连带本部(货物连带)和全国建筑劳动组合(建筑工会)所属成员,7日在政府世宗大楼国土交通部前,呼吁罢免尹锡悦总统,并要求推进安全运价制、停止打压建筑工会等。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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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ILO官网和韩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合会消息,ILO专家委员会检查了第87号公约(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和第98号公约(组织权及集体谈判权原则的适用)的履行情況,并就需要改进的事项向韩国政府提出了具体建议。


所谓“直接请求”,是指专家委员会在就相关事项正式发表意见之前,向成员国提出业务性问题或要求补充信息。2023年3月,ILO已就同一系列公约首次提出直接请求。


首先,专家委员会提到,已经确认总统就经国会通过的劳动相关法律(《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整法》第2、3条)行使了否决权。专家委员会同时表示,“期待政府采取措施,使社会对话各方能够充分协商相关争议议题,并在不延迟落实必要修法、使之与国际公约相一致的视角下推进相关工作”。


在具体内容上,专家委员会写道:“再次提醒,出于公约适用目的,应将独立自营者(self-employed)、农业劳动者、自由职业者、非典型(non-standard)雇佣劳动者和平台劳动者视为劳动者,使其享有组织权。政府必须在法律及实际适用过程中,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


关于正当争议行为的范围,专家委员会要求,“通过社会协商,采取必要措施,使不仅在与劳动争议直接相关的情形下,而且在涉及政府经济、社会政策的罢工以及声援罢工也能够成为可能”。


此外,关于公务员等的政治活动自由,专家委员会再次重申“应当允许其就对工会成员利益产生直接影响的经济、社会问题公开表达意见”的立场,并表示“期待《国家公务员法》得以修订,从而放宽相关限制”。


专家委员会还再次要求,修改限制罢工权的《公务员工会法》第11条(禁止争议行为),废除第18条(刑事处罚),并修改《教职员工会法》第8条、第15条第1款(禁止争议行为及违反时的处罚)。


对于规定工会负有就会计决算及运营状况进行报告义务的《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整法》第27条,专家委员会说明称,“应在审查后予以明确,以确保该条款不会以妨碍工会功能的方式适用”。关于2023年引入的工会会计公开制度,专家委员会敦促称,“要明确会计公开是否为强制义务,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相关要求不会以妨碍工会功能的方式适用”。



政府须在下一次报告提交期限(2026年9月和2027年9月)之前,按照专家委员会的建议纠正其指出的问题,并报告结果。不过,韩国雇佣劳动部表示,此次请求是基于成员国关于已批准公约履行情况的报告而通常提出的请求,从国际法角度来看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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