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郡启动居民收入发展基金贷款支持申请受理
个人最高可贷5000万韩元,法人及团体最高可贷1亿韩元
忠清南道洪城郡12日表示,根据今年第一批居民收入发展基金贷款支持计划,将于本月17日至4月7日受理贷款支持申请。
本次由洪城郡居民收入发展基金运营的居民收入发展基金贷款支持总额为3亿韩元,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受理申请并选定支持对象。
个人最高可申请5000万韩元,法人或团体最高可申请1亿韩元,计划以年利率2%予以支持,贷款条件为2年宽限期、3年等额分期偿还。
支持对象为在洪城郡登记住所且营业场所位于洪城郡的郡民中,从事为提高农渔村收入的农渔业、农渔村生产及流通设施支援项目,应对市场开放的出口作物开发培育项目,以及各品目均衡发展的地区特色作物培育项目等相关人员。
此外,希望建设自立基础的农渔业、畜产业设施,或计划开发、运营新收入项目的人员,小规模制造业及服务业者、个体小商户及经营与此相当行业、需要经营改善资金的郡民也可申请。
但申请贷款时须具备提供担保的能力,且无营业执照者,或以购买消耗性物品、支付单纯工资、办公管理等一般运营资金及偿还债务为目的的贷款申请,将被排除在支持对象之外。
申请人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的邑·面行政福利中心递交申请,由郡厅行政支援科受理。
另一方面,贷款对象的选定将在4月7日截止申请受理后,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和确认,并经“洪城郡统合财政稳定化基金审议委员会”审议后,最终确定支持对象,随后由受托金融机构农协中央会洪城郡支部进行最终审查后予以支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